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国家发展战略!

国新办举行《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发布会。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长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这些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有很多特点,也有很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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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从1991年开始,残疾人事业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十一五”到“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分别设立专节。国务院先后颁布了7个残疾人五年发展规划。从2009年开始施行的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都规定了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任务要求和完成指标。

第二,残疾人权益保障进一步法制化。截至2018年4月,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共有80多部,行政法规50多部,全面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残疾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先建设。最高法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见》,最高检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十三五”加强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公安部专门开展了整治针对残疾人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第四,坚持残疾人权益保障和福利促进、社会发展相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便利出行和社会参与等方面,每年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同时加强公共服务。

第五,残疾人的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中国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成立了国务院残工委。全国县以上都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中国残联和地方各级残联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国有6200多个助残社会组织和各级各类群众团体、慈善组织、志愿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帮助和服务,形成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合力。

编辑:若兰

值班主编: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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