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聋人学校2013年小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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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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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听损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落实,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和南京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我校2013年的小学新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具有南京市家庭正式常住户口的2005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听损儿童(不包括其他类身体残疾)。 
2、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中的适龄听损儿童。(依照《南京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执行)  
二、招收名额   12人 
三、报名办法 
1、自即日起,家长可来校或电话了解办学情况,并向教导处索取招生简章和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名时间:6月10日(周一)8:30——12:00  
3、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聋人学校(南京市御道街32号) 
4、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带孩子和相关材料。  
四、乘车路线  
1、可乘4路、7路、17路、25路、52路、65路、89路、118路、173路到标营站下,步行至学校。 
2、可乘37路、49路、55路、87路、93路、128路、142路、306路、316路到瑞金路站下,步行至学校。 
五、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儿童出生证、儿童有效计划免疫证及复印件。  
2、家长(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儿童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最近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常规体格检查表及听力检测报告。  
5、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及其在社区或居民分散寄养的听损儿童,需提供市民政局发出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进城务工农民子女,除1—4所列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暂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六、录取办法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由学校寄发书面录取通知(6月30日前寄发)。  
七、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就读一段时期后,如发现有其它主要生理缺陷(如智力障碍、视力障碍等)或传染病而不适合在本校学习者,学校将随时予以退学。  
2、如发现采用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等手段入学者,学校将予以除名。   
3、联系电话:025- 84459403  查老师 15312052669 

来源:南京市聋人学校
责任编辑:TY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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