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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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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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名材料:报名者需填写《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并提交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流动的证明。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后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情况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含写教案、说课)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7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相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和知识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面试形式为写教案并说课(视障教育岗位为技能操作),写教案、说课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写教案按20%计入综合成绩,说课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内容以特殊教育教材为主。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通过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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