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没有法律的严惩,就没有犯罪的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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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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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通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及起哄闹事帮人摆平事情等方式牟取利益的涉恶团伙被警方成功打掉,但是由于涉案的11名成员均为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不免会让个别有用心之人站出来为警察的打恶行为进行恶意的解读,所以笔者觉得有必要对残疾人犯罪问题进行剖析,既可明辨是非,又能以正视听。

  我国残疾人数高达几千万,和健全人一样,有出类拔萃者,有违法乱纪者,在残疾人庞大的群体中,有张海迪这样的励志典型,触碰法律者的出现也就难免。

  遵纪守法是公民应尽责任,作奸犯科也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法律对于每名公民都是平等的要求。残疾人作为社会群体的一部分,与健全者同为合法公民,如无特殊情况,违法犯罪也应当承受相应法律的惩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对残疾人犯罪的处理上常出现重罪轻判、轻罪不判的想象。让个别残疾人错误的认为残疾人犯罪不要紧,让他们在迷途上愈陷愈深。具权威机构统计,当前残疾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并且逐渐演变成团伙化、职业化、公开化犯罪。他们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利用身体缺陷等作为掩护或借口,互相结为团伙,实施共同犯罪。所以防止和杜绝残疾人犯罪或累犯是法律层面亟需解决的问题,但更需要家庭、社会、学校等多方联合发力。

  首先,对残疾人犯罪典型案例,要做积极的宣传。有些时候,残疾人认识不到犯罪的严重性与获取不到案例信息有很大的原因。社会和残疾人学校应该有针对性的对残疾人进行残疾人犯罪典型案例的学习宣传,讲明犯罪的后果,让残疾人特别是青少年残疾人,能够认识到残疾人犯罪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使他们认识到法律的威严。

  其次,要解决青少年残疾人教育环境问题。以目前聋哑人教育为例,现今几乎所有聋哑学校都采取封闭式教育管理,其目的是防止出安全事故承担责任,也可能为了防止聋哑学生出逃或被人诱骗走上犯罪道路。但结果却是封闭式教育阻碍了聋哑学生与社会的联系,让聋哑学生熟悉了解社会的进程受阻。聋哑孩子一旦进入社会大多表现的极不适应,导致在一些不良影响下犯罪增多。

  再次,要将心理和思想教育作为残疾人教育重点。对残疾人特殊群体教育,应该在青少年时期的个性心理素质培养上着手,并加以重视。许多残疾青少年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的身体缺陷,在社会中显得的非常孤立和茫然,这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在对残疾青少年教育上,除了要传授他们知识和技能,更应该教会他们自尊自强,让他们有战胜身体缺陷的信心和勇气。

  最后,要给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就业渠道和生存环境。国家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对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都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是在实际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用人单位相中的是残疾人所持有的残疾证,看重的是招收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免税等优惠政策。并非打心里为残疾人就业着想,造成部分残疾人就业后工资低,有时还受到他人的歧视,导致少数残疾人被犯罪分子利用,走上犯罪道路。

  残疾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更让社会个别人带着有色的眼镜来看待残疾人,对残疾人违法犯罪的惩处,客观上是对残疾人的关爱。残疾人的境遇值得我们同情,但是他们也应该勇于肩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使命,社会要做就是在残疾人没有健全身体的情况下,给予他们健全的人格,给予他们面对困难和战胜困难的勇气,给予他们放下负担,拥抱明天的决心。





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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