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益慈善组织数量持续增长 公益火种遍撒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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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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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三亚的一所助老扶残爱心公寓内,经常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残疾老年人入住。这所公寓的创办者是四十多年来先后扶助300多名贫困残疾人的海口退休民警吕大俊。在这里,吕大俊和他所创办的海南省扶残助残爱心协会的志愿者们,会无偿地接送抵达三亚的残疾老年人,给他们洗澡、洗衣服,送他们到三亚的海边看海。

    这是海南慈善事业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省公益慈善组织数量持续增长,善款捐赠金额逐年提升,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慈善火种已遍及琼岛各个角落。

    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无疑将改善我省慈善活动操作不规范、政府部门对慈善监管“无法可依”等状况,将有助于我省慈善组织进一步发展。

    起步

    近10年进入快速发展期

    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的制约,我省公益慈善事业起步较晚。本土的公益社团从无到有,到逐渐发展壮大,还是近10年的事情。

    “那时候公益组织数量少,社会捐赠额也小。”省民政厅厅长苗建中介绍,2008年以前全省只有7个市县有慈善协会。从2008年开始,随着省慈善总会、省残疾人基金会等相继成立,我省各类慈善公益组织如雨后春笋,迅速覆盖了全省绝大多数市县,组织数量大幅提升,社会捐赠额也逐年增长。

    近些年,每次我省遭遇重大灾情,也从客观上促成了我省慈善公益组织的发展。2014年7月18日登陆文昌的超强台风“威马逊”对海南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灾难过后,我省众多公益组织和普通民众纷纷行动起来,为灾区救灾、重建奉献自己的力量。在这个过程中,迅速形成了诸如民间义务“危急”救援队等众多准公益组织。

    近年来,我省来自民间的慈善力量不可小觑,一批民营企业家、退休老干部、有识之士返乡,成立各类民间组织,希望为家乡各项事业添砖加瓦。我省企业也将彰显社会责任的慈善公益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数量从无到有,明显增多。

    虽然发展时间不长,但我省公益社团的覆盖范围已经涵盖了大多数行业和不同阶层的民众群体。绝大多数公益社团集中在海口,其次是三亚。“如今,海南正在让慈善成为一种时尚,让慈善成为一种习惯。”苗建中表示。

    发展

    形成有影响力的公益品牌

    整整3年时间里,先天性失聪的小燊在无声世界里煎熬,随父母四处颠簸求医。直到2014年,小燊在海南省残疾人基金会资助下接受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这得益于“大家都来为残疾人捐献一元钱”品牌活动。

    在发展过程中,我省各类公益慈善组织逐步形成了许多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品牌项目。

    去年夏天,18岁的定安男孩张昌言考上了大学,这个一出生母亲就出走、14岁时父亲去世的孤儿,为了圆自己的大学梦在高考后拼命打工。媒体报道张昌言的事情后,定安文笔峰及南天情爱心基金会决定资助他。不久,海南省慈善总会发起的“2015年海南省潮汕商会助学”项目启动,张昌言再次获得资助,他的大学梦变为现实。

    如今,公益品牌项目的发起还不止于简单解决当前的实际问题。去年6月至8月,海南成美慈善基金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数十名志愿者走进乐东、临高、屯昌、琼中4个县33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中,面对面地核实孩子们的情况。

    调查显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生活困难。这些儿童家庭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低保、困难救助、亲戚朋友救济等。由于极度贫困,许多儿童的生活基本需求都得不到满足。

    此后,项目进度在成美基金会网站上不断公布,项目正式上线支付宝E公益平台后募集了大量善款。“单纯救助不是我们的目的。”海南成美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刘英子表示,通过救助项目的实施,能让更多人看到这个群体,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推动政府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制度性救助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孤有所养的问题。

    困境

    未形成强大推动力

    筹募工作力度不够大、筹募渠道不够宽、筹募手段不够灵活……这是许多慈善组织面临的普遍性问题,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目前登记成立的慈善类社会组织88家,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还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慈善推动力。

    去年8月末,临高县博厚镇马袅地区的57名寒门学子在开启象牙塔生活,收了一笔钱,钱是从那时刚刚成立的“临高县马袅助学协会”转来的。协会负责人王新凯表示,他做好了心理准备,在自己的三年任期内,即使自掏腰包也一定会保证助学金充足。“三年任期到了之后,如果没人接手,自己也还要坚持,希望到那时候还有这个能力。”

    像他们一样,我省许多公益社团缺乏资金链条的支持,社团成员往往仅凭一腔参与公益的热情加入其中,而这股热情的持久和个人的经济状况直接关系到社团的生命长短。社团要长期发展,还是需要稳定的资金支撑,不能单纯依靠成员们个人捐款。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还表示,长期以来,对于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企业、社团或个人,以组织义演、义卖等形式开展募集活动,各类自媒体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自行募捐行为,民政部门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导致一些慈善活动操作不规范。

    而捐赠行为不规范导致“诺而不捐”或“诺而少捐”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2014年省委、省政府主办“威马逊”台风赈灾义演晚会后,仍有部分无法兑现的认捐款项或无法确认的捐献物资。

    未来

    慈善法将助推慈善健康发展

    作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慈善法通过审议并即将施行。对此,我省诸多公益慈善人士表示,这将有助于我省慈善组织健康成长。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慈善立法后可以解决政府对慈善工作监管存在“无法可依”状况,并且明确了捐赠人的权利和义务,“诺而不捐”或“诺而少捐”行为今后将得到有效遏制。

    该负责人表示,慈善立法后,随着我省取消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前置审批,许多小型、新兴的慈善组织就不再需要挂靠业务主管单位、也不需要登记为企业而缴纳多余税款,慈善组织可以在一种更加宽松、更加规范的法律环境中诞生和成长。

    省慈善总会副会长李远富也表示,慈善法中明确了慈善行为的法律界限,明确了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什么是禁止的,什么是合法的,我省广大慈善工作者可以以此法为依据,放开手脚开展慈善活动。

    记者获悉,为鼓励民间公益组织发展,我省民政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凡属于公益性质,且运行规范、支出也符合国家要求的助学等组织,相关捐赠企业可以享受减免税额的政策。

    不仅如此,以前进行社团登记必须首先挂靠相关主管单位,从2014年起,省民政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程序,对助学等公益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不需要前置审批,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出文。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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