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到期后无法顺利转正,听障员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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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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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聋人网友“木·大宝”提问:
  您好,律师。请问,我到这个公司工作,签订试用期合同是2个月,可是已经3个月了,公司还没有给我转正,我已经提出三次了,可他们总是有很多借口。我希望可以得到和平解决,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假如协商后,他们态度恶劣,不给我发工资还赶我走,怎么办?

  法律志愿者硕士李然回答:
  您好,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单位是不能够只约定试用期的。像您这样的情况,应当自您上班的第一天起计算工资。如果自您上班之日起1个月,单位仍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开始至第12个月,应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工作满一年,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事实上,单位与您订立了劳动合同。所以您现在应该保留在这个公司工作的证据,尤其是什么时间开始上班、每个月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是否存在加班情况。
  另外,法律规定:合同期限3-12个月,试用期不超1个月;合同期1-3年的,试用期不超3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您可以根据这个条款,与单位负责人协商,看看他们的态度。如果他们知法违法,您如果觉得工作待遇还能接受,不想没有保障就离开,那么就保留好相关证据。假如哪天公司突然把你辞退了,您还可以要求赔偿。
  类似您这样的情况比较多,用人单位觉得雇用人不懂法,所以就一直拖着不签合同,他们就可以少发工资。先去沟通吧,如果交谈中态度一直很恶劣的话,您可以选择离开,并要求他们补发工资。起诉是最后一种手段,不行的话还是建议您去法院起诉,一般法院会调解结案,很快就能拿到补偿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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