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法律生效后有关部门却一直没有执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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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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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聋人网友“人生苦短,何妨一试”提问:
  您好,律师。我想提一些问题,您看天津地方法律中,有关部门两年多了都没有履行这个法律义务。比如天津残疾人保障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残疾人持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天津人大通过,2012年5月1日开始施行。但到现在一直没有施行,很多残疾人都反映政府,政府都老说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中,一年多了,怎么还没有施行,具体时间都没有说。他们不执行,地铁有栏目信息机,我们让地铁工作人员看残疾人保障条例,他们说他们知道的,他们是按照公司规定的,除了盲人之外的残疾人是不能免费的,我说了条例没有只写盲人的,而是写了残疾人持有证件免费乘坐的,我们问了有残疾证 难道我们不是残疾人吗?地铁工作人员说 反正我们是不能免费的。我说条例为啥这么说,地铁工作人员说不要和他们说,就找公司说。在公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处说的是2012年5月1日施行,可到现在都没有试行。作为弱小的残疾人们都不敢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只能在网上匿名反映,每次回复都说 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中(这个内容已经重复一年多了)您能帮帮我们吗?

  法律志愿者硕士张亮亮回答:
  如果是以条例的形式出台并生效的,说明已经通过人大决议了,应该执行。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地方上机构协调不畅和职能划分不清的问题。这个问题个人暂时肯定无法改变。只能通过两条途径解决。第一,找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通过市长热线、新闻媒体等反映;第二,可以实施诉讼,但对于个人成本比较高。我们可以给你们提供法律意见。但具体实施还得你们自己行动。毕竟北京和天津两地相隔,实施起来多有不便。但是如果您能提供确凿的证据,我愿意以个人名义向天津政府公开网站为你们咨询。
  你们最好是可以通过市长热线或找到当地媒体,是比较好的解决方法。您可以要约亲戚或朋友帮您打市长热线或媒体电话,都是可以的。没有任何风险。我也可以帮你们打。但现在我需要一些确凿的证据才行。可以收集一些证人证言、视频资料、书面书证等等。都是很有利的证据。因为我没有去过天津,并不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你们可否提供给我相应的证据。或者你们也可以选择当地的人员直接拔打也行。相信政府只是未看到你们的诉求。看到并查证后,政府一定会给你们满意的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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