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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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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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各乡镇(街道)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缙云县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方案>的通知》(缙人社〔2017〕12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专职委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专职委员18名,专职从事各乡镇(街道)残疾人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的残疾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条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三、四级或视力、听力、言语四级残疾人,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具有进村入户、语言沟通、计算机操作能力等)和乡村工作需要。除因残疾导致的身体缺陷外,其他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公务员招聘条件。
  4、年龄条件:男,18至45周岁(1972年9月12日至2000年9月12日期间出生);女,18至40周岁(1977年9月12日至2000年9月12日期间出生)。
  现有的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男,放宽到50周岁(1967年9月12日后出生);女,放宽到45周岁(1972年9月12日后出生)。
  5、文化程度: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缙云县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8年9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正在迁移中的以迁移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缙云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公开报名、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面试后择优录取。具体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缙云县残疾人联合会六楼会议室(五云街道芙蓉路69号),联系人:徐锦霞、赵小莹,联系电话:0578—3318866。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缙云县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第二代残疾人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2张。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凭身份证原件到缙云县残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届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
  2、笔试和技能测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残疾人政策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能力,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录入编辑、办公软件操作等电脑操作基本技能,总分为100分。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等)。
  3、面试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5%和技能测试成绩×35%)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4、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6%+电脑操作成绩×14%+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除因残疾导致的身体缺陷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阶段有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5、公示聘用和管理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后正式上岗。试用期一个月。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聘期内,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被解聘而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被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半年,时间节点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
  四、其它事项
  (一)、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一般聘期为三年,具体聘用期限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其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由乡镇(街道)负责,业务指导由县残联负责,年底考核由所在乡镇(街道)和县残联共同负责,聘期内实行工作考核,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二)、残疾人专职委员聘用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月工资标准由县残联、县财政局和人力社保局共同确定,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和缴纳。
  本次招聘相关招聘信息公示网站为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公示公告栏);
  咨询电话:缙云县残联0578-3318866,0578-3318869
  监督电话: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78-3319020
  本公告由缙云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来源:中国残疾人就创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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