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制订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十大政策保障残疾人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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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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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全省目前187.1万残疾人、涉及654万家庭人口的实际问题,省政府制订了《甘肃省“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今后将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实施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十大重点政策。

  根据《规划》,我省今后将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实施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十大重点政策:

  1.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并逐步提标扩面。

  3.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4.县市区政府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5.市州、县市区政府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6.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予以全额代缴,有条件地方可提高到二档以上。

  7.鼓励各地探索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

  8.对盲人、聋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给予优惠照顾。

  9.落实和出台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费用由政府补贴按半价收取政策。

  10.为2万人次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职业康复等服务。

  根据《规划》,我省将加大残疾人劳动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中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将具备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全省电商支持计划和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对残疾人申请开办网店的,减免相关规费,并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实现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残疾人户应搬尽搬。五年内全省扶持建设500个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安置1万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2万残疾户增加收入。

  对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免除(补助)保教费,在此基础上,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建档立卡户残疾儿童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资助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金。对省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符合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等取得学历证书的残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

  按照每生每年最低6000元标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费,落实特教职工特教津贴为基本工资30%的政策。


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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