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残疾学生免费教育提升到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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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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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将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12月26日,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辽宁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提出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全面实施残疾学生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
  “这个方案在诸多方面都取得重大突破。”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我省在9年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免学杂费、住宿费、书本费,补生活费)的基础上,统筹资源提高补助,支持残疾学生从9年免费教育提升到15年。在幼儿园的3年,保育费实行先缴后补享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在高中(含中职学校)就读的3年,享受相关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此外在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注册就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辽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执行。
  此外我省将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保障原有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市提高到8000元以上,已高于该标准的不得下调。
  要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部特教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同时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教育,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普通高校也要积极招收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我省将支持辽宁师范大学、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适度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支持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和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面向残疾人开展远程教育。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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