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都去哪儿了?残疾人能得到什么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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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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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残保金与残疾人就业数据

财政部2014年7月公布的数据显示:作为地方政府性基金的一项,201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总收入248.75亿元,总支出185.75亿元,自1994年起开始征收、2010-2013年间,残保金连年收支高达百亿元。

同时,我国残疾人就业率自2007年起就一直维持在45%上下。北京师范大学经管学院院长、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赖德胜在《2013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一书中写到,“在2007-2012年,我国残疾人总体就业率分别为46.4%、46.8%、44.9%、44.2%、43.7%和45.2%”。

一百亿,这样一大笔专项资金为何没有提高我国残疾人就业率?

案例

“我是一级肢体残疾人,非常希望有人能帮我找一份工作。但是我从没上过学,认识的字也都是父母和姐姐教的。上哪里去找工作呢?只能刷刷单,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家住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魏庄镇后刘口村的麻海超患有成骨不全症,“从小到大,骨折的次数数不胜数”,现年25岁的他已经全身变形,胳膊腿都是扁的。所幸的是,他的双手还算灵活,这才加入了一家“刷单公会”,偶尔赚几块零花钱。

当记者问起政府相关部门有没有给予他相关帮助时,麻海超有些激动。“这25年里,我只吃了6年的‘低保’,每月60元。这还是因为2009年的下半年,我们村为了搞新农村建设,把我家的地征用了,怕我们向上级举报,才给了我一个低保。其他我就不知道了,也没人告诉我。”

至于近几年开始施行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他更是闻所未闻。

 

残保金的法定用处

长期关注残疾人就业问题的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廖娟提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残保金只能专项用于就业。“其他领域的支出不应该动用就业保障金,而应该从各自领域的专项资金出钱。比如,教育方面,财政部门会下达特殊教育资金,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暂行”了20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保障金”只能专项用于: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以及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北京师范大学经管学院院长、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赖德胜也告诉《经济》记者,一些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内部人员向他透露,残保金用于残疾人就业的比例,在市县一级,只有10%左右。

除了流向残联的其他部门外,廖娟还了解到,残保金也常常被用做一些形象工程。“比如说,建一个所谓的残疾人就业服务大楼。确实,这也算是用于就业了。但实际上,盖这样的楼能给残疾人带来哪些实惠呢?很少有残疾人会去那样的地方。盖个楼也只是空在那里,没有几个人用。”

企业缴纳了多少残保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7%(北京市)。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例: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数为3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300*80000*1.7%=408000元。

 

当前残保金一般用于哪些地方?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社保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贴。

(六)经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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