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两会“残疾人提前退休”提案 人社部最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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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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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由于残疾或者贫困等原因,健康状况较差,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衰退、就业能力和稳定性降低远比健全人快,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最近几年,关于残疾人提前退休的呼声越来越高,每年都有两会代表提交相关提案。

  对此,人社部作出了答复,以下是答复原文: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对残疾人员退休年龄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十分重视残疾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实施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规定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所享受的待遇。197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明确了因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退职、病退相关政策。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总的看,残疾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其基本养老保险权益是有保障的。其中缴费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也可以办理病退或者退职,享受相应的待遇。
  如您所说,残疾人员由于残疾或者贫困等原因,健康状况较差,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衰退、就业能力和稳定性降低远比健全人快,确实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
  但是,调整退休年龄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经济政策,需要统筹考虑人口结构、人力资源供求、代际关系、社会保障基金平衡等多方面因素,政策制定需要更加审慎严谨。
  同时,简单规定残疾人员提前退休既不利于个人,也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影响残疾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按照现行制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因素挂钩。提前退休将直接影响他们的待遇水平,影响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二是造成了基金减收增支,增加了基金的支付压力,对其他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不公平,特别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重,提前退休会进一步降低人口抚养比,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
  一方面,我们将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结合病退及退职政策,抓紧研究制定病残津贴政策,明确相应范围对象、领取待遇条件、待遇计发标准等具体规定,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员的基本生活。
  另一方面,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关注残疾人员的呼声和诉求,深入开展调研,研究提出对策,为进一步加快残疾人员小康进程共同努力。
  另外,您提出的延迟退休年龄时应考虑残疾人员等不同群体的特殊性和允许弹性实施等建议十分重要,我们将在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时认真研究、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残疾人“提前退休”政策的制定仍需要一定时间深入的研究和广泛调研,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广大残友们已经可以享受“提前退休”这一红利。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可以提前退休的几种情况:
  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包括:内退、退职、病退、特殊工种退休这几种情况。
  内退,全称“内部退养”或“内退内养”或“离岗退养”。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是在单位内部实行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
  内退后,社会保险不会终止。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退休年龄正式办理退休。
  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单位一般对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等)。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保留劳动关系但又无须在岗的情形,一般在国企较多,主要是对一些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但又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员工的过渡性办法。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办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本人申请企业批准的,可办理企业内部退养手续。
  退职,是指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过鉴定丧失劳动能力,但是年龄又不够病退条件,只能退出岗位,经过社保部门批准,按照退职办理,退职按月领取的不叫退休费,也不叫退职费,叫退职生活费。国有、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职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退职处理:
  年老体衰,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或者医师证明不能继续从事原职工作,在本企业、机关内部确实无轻便工作可分配,而又不合退休条件的;
  本人自愿退职,其退职对于本单位的生产或工作并无妨碍的;
  连续工龄不满三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的时间满一年的;
  录用后在六个月以内,发现原来有严重慢性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的。
  病退,根据我国相关社保条例规定,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即可申请办理提前退休。
  病退办理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养老保险;连续工龄满10年;达到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退职和病退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病退有年龄限制。
  特殊工种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区别在于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他与正常退休相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
  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
  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
  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常年在零摄氏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的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其次,残友们想要提前退休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而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19年残疾人提前退休有哪些新进展?

  新公务员法:工作满30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2019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正式实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
  来源:广东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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