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德州“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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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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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每年50万元;落实残疾人补贴,为听障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推动医养结合,新增养老床位4100张;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16年,我市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来抓,关爱弱势群体,兜住了社会底线,交出了一份有温度的民生答卷。
    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我市坚持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为准则,重点保障基本民生,编织出一张覆盖全民、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同时坚守“网底不破”,通过完善低保、大病救助等制度,“兜住”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

    服务提升从“老有所养”到“老有颐养”

    2月6日,在武城县幸福中心,82岁的郭连禄老人正在接受医疗保健服务。“我爸有心脏病,血脂也高,这里的医疗巡视小组每天都会过来检查,端水,喂药,生病了就直接来房间诊治,我们很放心。 ”老人的女儿郭英对记者说。
    据统计,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97.8万人,其中近20%是失能老人。为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颐养,我市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增加养老床位,综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武城县幸福中心就是一家集医疗康复、社会养老、健康保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去年9月份开始试运营,现在已有72名老年人入住。
    去年初,由市民政局牵线,德州市老年人颐养服务中心与德州市优抚医院合作,建成并运营了德州市医养结合示范中心。中心既有专职老年护理员,又有专业医护人员,平时老人们能够享受康复护理、照料陪伴等服务,一旦生病,就可以直接住院治疗。
    目前,包括上述两处机构在内,全市已建成了德州联合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德州红湖老年公寓、平原县龙门医院老年人康复护理院、庆云县东辛店卫生院医养中心等共12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这种模式,既是一种资源上的整合叠加,实现效益最大化,同时也是政策上的整合叠加,实现老人幸福指数大幅提升。 ”市民政局局长李淑华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医养结合进程,其他养老机构也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的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让他们能够得到更加贴切的关心和爱护。
    此外,我市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幸福院建设,目前已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2处,农村幸福院418处。去年,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6处,农村幸福院120处。制定出台了《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我市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老人、70周岁以上城市低保老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均可享受政府购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同时,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去年,全市新增床位41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030张。德州市养老示范城和老年养护楼项目,已完成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预审等手续,今年将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新增2000张床位。

  提高补贴、实施救助项目惠及更多残疾人

  “舌头往上卷,嘴巴张开一点,发声。 ”1月12日,在德州市育红聋儿语训中心,康复训练老师正在指导5岁的祥荣进行发声练习。
    祥荣是一名先天性极重度耳聋患者。2016年10月,他获得免费救助,成功完成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经过几个月的康复训练,已经能够说出一些简单的词汇了。
    去年,我市共有71名听障儿童像祥荣一样,免费植入了人工耳蜗,得到了康复救助。
    据统计,我市共有持证听障残疾人2860人。植入人工耳蜗对恢复重度及以上听障患者的听力是较为有效的手段,但动辄一二十万元的费用,令很多贫困聋儿家庭难以承担。
    去年我市将为听障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列为民生实事,对符合手术条件、0至14周岁、双耳重度聋以上的残疾儿童,免费安装市场价20万元的人工电子耳蜗一套,同时免除手术费、术后开机费、药费等,并在术后一年内免费进行康复训练。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市残联按照“发现一例、筛查一例、救助一例、康复一例”的救助原则,加大对各县(市、区)残联听障儿童输送工作的督导力度,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各县(市、区)残联积极与卫生计生部门合作,建起了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诊断、康复救助一条龙服务保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定点康复机构对术后儿童进行评估建档,确保符合条件的听障儿童都能够及时得到康复救助。
    此外,我市着力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及时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去年,市里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和每人每月60元,全部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同时明确了残疾人补贴资金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到位,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做到了应保尽保。

  完善大病保险、提高补助标准让困难群众无后顾之忧

    “大病医保救了我的命,感谢党和政府帮我们解了燃眉之急。 ”平原县龙门镇73岁的李桂香,1月4日办理了出院手续。前不久,她因脑出血,被送至平原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保报销后,14.2万元的住院总费用,她实际只需要支付3.5万元。
    随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医疗救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建立,大批低收入家庭看病贵、“三无”人员就医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际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0%,仅去年全市就为8.93万名群众报销大病医疗费用2.52亿元。
    去年5月份,我市专门出台了《关于调整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含特殊疾病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起付线减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水平,起付线由12000元降至6000元,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补偿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全省目前仅有我市和济宁两市出台此类政策,走在了前列。“俺家去年吃上了低保,这钱拿到手里,心里热乎乎的。 ”家住武城县四女寺镇李庄村的李尚文年过七旬,儿子患有精神疾病,无劳动能力,生活十分拮据。 2016年3月,通过层层审核,李尚文享受到了农村低保。
    为保障城乡特困家庭基本生活,我市提高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去年10月,印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提标后,城乡低保标准比例达到1.45:1,逐步向城乡低保一体化迈进,超出国家扶贫线570元,达到省扶贫工作要求。
    市直及德城区陵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不低于420元;其他各县(市)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不低于40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不低于28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320元提高到不低于468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360元提高到不低于3720元。这也是我市自2008年起,第七次统一调整社会救助标准。


来源: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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