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权力”为残障人“权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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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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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聋人网讯 时值国际残疾人日,小编看到有网友对今年国际残疾人的主题翻译存在质疑。对今年的主题“Empowering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nd ensuring inclusiveness and equality。”中文翻译“赋予残疾人权力,确保包容与平等。”的“权利”还是“权力”存在争议。为此小编专门去百度搜索了一下“权力”与“权利”的具体含义。为大家普及。

权力

  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影响力,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预定影响的能力,或者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属于政治上的概念。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就是国家的强制力量,像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
  二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同一定的职务相联系,即有了一定职务就有了相应的某种权力,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
  其形式包含:
  ①强制权力。可拒绝或剥夺他人期望的某些需求,或迫使他人做与自己本意相矛盾的事情。
  ②奖赏权力。能够给予他人期望的某些需求,使之感到愉快。
  ③合法权力。由组织正式授予的职务和地位带来的权力。它依靠其他人内在的观念起作用,需要其他人承认这种权力的合法性而接受它。
  ④参照权力。由其他渴望认同和追随品德高尚或智谋超群的人而给后者带来的权力。这种认同和追随可能是盲目的,因为后者可能并非真正品德高尚或智谋超群。
  ⑤专家权力。由于具有某种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帮助他人而形成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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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了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
  包涵以下五要素:
  第一个要素是利益(interest)。一项权利之所以成立,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是由于利在其中。在此意义上,也可以说,权利是受到保护的利益,是为道德和法律所确证的利益。利益既可能是个人的,也可能是群体的、社会的;既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精神的;既可能是权利主体自己的,又可能是与权利主体相关的他人的。
  第二个要素是主张(claim)。一种利益若无人提出对它的主张或要求,就不可能成为权利。一种利益之所以要由利益主体通过表达意思或其他行为来主张,是因为它可能受到侵犯或随时处在受侵犯的威胁中。
  第三个要素是资格(entitlement)。提出利益主张要有所凭据,即要有资格提出要求。资格有两种,一是道德资格,一是法律资格。专制社会里的民众没有主张言论自由的法律资格,但是具有提出这种要求的道德资格,这种道德资格是近代人权思想的核心,即所谓人之作为人所应有的权利。同时,这个时代的一些思想家又对国王和贵族所具有特殊的法律资格,给予道德上的否定。
  第四个要素是力量。它包括权威(power)和能力(capacity)。一种利益、主张、资格必须具有力量才能成为权利。力量首先是从不容许侵犯的权威或强力意义上讲的,其次是从能力的意义上讲的。由法律来赋予权威的利益、主张或资格,称法律权利。人权在获得法律认可之前是道德权利,由于仅具道德权威,侵害它,并不招致法律处罚。在获得法律确认后,人权就既是道德权利,也是法律权利。因而,侵犯人权会导致法律后果。除了权威的支持外,权利主体还要具备享有和实现其利益、主张或资格的实际能力或可能性。
  第五个要素是自由。在许多场合,自由是权利的内容,如出版自由、人身自由。这种作为某些权利内容的自由(或称“自由权利”),不属于作为权利本质属性之一的自由。因为奴役权利、监护权利并不以自由为内容,但其本身的确是权利。作为权利本质属性或构成要素的自由,通常指权利主体可以按个人意志去行使或放弃该项权利,不受外来的干预或胁迫。如果某人被强迫去主张或放弃某种利益、要求,那么就不是享有权利,而是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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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权利的联系

  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一致性,如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要求。
  第一,权力来源于权利。在权力与权利谁来源于谁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误解。其实早在权力产生之前,权利就已经有了。在原始时代,人们已经有了原始的权利。这些遍及氏族内部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只是那时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别,也无法分别的。而权力的情形则不同,在最初是没有权力的存在的。由于人的认识发展和社会的逐步生成,就逐步产生了一些社会公共事务需要一定的人来担任和完成。当初总是由氏族首领来进行的。是全体氏族成员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委托首领来进行的。于是,根据全体氏族成员的委托和信任,他就享有了对于氏族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力量。这种力量也就是最初的权力。
  第二,权力是为维护权利而产生的。在私有出现,权利义务逐步分离以后,权利就不时遭到侵犯。如果完全听由受害者自由复仇,就难免会导致混乱。而且一旦遇到受害者是弱者,复仇也就会成为困难。为了防止因自主复仇导致的混乱和保护弱者,就必须要产生一种公共权力,来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弱者,使人们的权利得到保障。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在保护权利中,首先保护的当然是有产者的权利。具体地说,首先是奴隶主的权利。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权力和权利的阶级性。
  第三,权利优位于权力。由于权力是来源于权利的,也由于权力的目的在于维护和实现权利,相对于权利,权力就是手段和工具,而不是目的。谁要背离了这一点,也就是对于权力的反动和对于权利的否定。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在面对权利和权力的冲突时,就不难作出正确的选择,即让权力服从于权利。我在一本书里讲到,一个深夜,一个嫌疑人犯跑到了一个村子就消失了,我们能不能让全体村民都被惊醒,而进行所谓的搜查?显然不能,因为那样就会造成公民权利的被侵犯。比如,我们能不能随意地对每一个公民的邮件进行检查,显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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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权利的区别

  权利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
  第一,权利的主体是不特定的,而权力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的主体十分普遍。就公民权利来说所有的公民都有权享有。对于民事经济权利来说,也可以认为,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享有。但是就权力来说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它有特定的主体限制。这种限制都是由法律来作出的。
  第二,权利的内容比权力的内容广泛。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等。权力的内容是有限的,仅限于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赋予或获得的事项。权利往往并不限于法律的规定。法律所规定的一般也只是基本的权利,而权力则是严格以法律的规定内容为限的,超出了法律的规定范围,即构成对于其他权力或者权利的侵犯。即构成违法。
  第三,权利可以放弃,权力不能放弃。这是由权利的自主性所决定的,而权力,往往都是职权,它是与职责相伴随的。放弃权力则可能意味着渎职,而渎职,不仅为法律所禁止,甚至还为法律所要惩罚。因此,原则上权力也不可权力享有者随意转让,而权利,除一些最基本的权利之外,许多权利都是可以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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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权利和权力的详解之后小编想问:如何让“权力”为残障人“权利”保驾护航。
  为何有此一问呢?从上文对权力和权利的解析中我们可以明白,权力是政治上的概念,是赋予公民一定的职权。而权利是法律上的概念,是所有公民都可以拥有的。在此我表示认同网友的质疑“empowering”的中文翻译“权利”可以改为“权力”,国际残疾人日赋予残疾人“权力”为残障人“权利”保驾护航。但是,接下来的疑问是,残障人如何才能被赋予“权力”。
  1、转变公民观念
  今年国际残疾人日,小编四天参加了四场扶残助残的活动,发现大家对“残疾人”的称呼,改为了“残障人”。大家可以想想从残废、到残疾、到残障,这些称呼的转变,其实也代表了残障人地位的上升与接近平等。静默咖啡聋人店主张龙曾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我与你对话,我不会口语,你不懂手语,为什么单单叫我残障人。是的,换位思考以后,我们会在心里有一个大大的问号,为什么呢?我不会英文,遇见一个不会中文的外国友人,无法交流,难道我们是残障人么?
  因此正确称呼残障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盲人是视力障碍,聋人是听力障碍,肢残人是肢体障碍,避免称呼为残废或残疾,正确称呼他们也是一种尊重。
  2、推进无障碍社会建设
  由1可知,残障人是在某一方面有障碍,那么只要设置无障碍辅具,就能消除障碍,如设置盲道,推广盲文、建设轮椅斜坡、推广手语学习,推进手语翻译职业化,消除障碍,是在一个平台上平等交流的前提。
  3、设置适合残障人的工作岗位
  小编参加过几场残障人专场招聘会,提供的岗位残障人能做的都是一些保洁或流水线工作。像工程师,IT行业等经过咨询都是因为沟通问题而婉转拒绝了聋人应聘者。在现场我们也发现了一个“挂靠”公司的存在,我相信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价值,并希望能得到展现。
  4、个人的自我提升
  岗位的设置都必须要符合相应要求,因此,自身能力的提升必不可少,曾有一个公司主管说,我们公司提倡的是终身学习,对每一个人的期望,都是一样的,知识是不断更新的,我们也希望员工也能持续接收新事物,学习新知识。所以我们在掌握适合该岗位的技能之外还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充实自己。


手语

  我们也必须相信,如何用“权力”维护大多数“权利”,这不仅仅是残障人的问题,也是全体公民的权利。
  “
权利”与“权力”解释来源于百度百科
  文中插图来源于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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