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聋网解读两会:保障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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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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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聋人网讯 备受关注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分别于2019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中国聋人网对此次“两会”关于残疾人的相关提案非常关注,收集并整合了2018年两会关于残疾人的相关提案信息,随着今年“两会”的即将召开,凡涉及到残疾人的相关政策、方案等我们也将随时报道,以便让残疾人朋友更好的了解。

  目前中国残疾人数量有8500万人,其中超过一成的人有劳动能力、达到就业年龄却未能实现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一章第二条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人大代表孙建博

  人大代表孙建博在2018年开会期间谈到:“给每一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排就业岗位,对于实现残疾人的人生价值,促进社会进步都有着积极意义。残疾人如果不能就业,其政治权利、生存权利等都受到极大影响,因此劳动就业是残疾人自食其力、实现自我价值的主渠道,也是每一位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最大愿望。”在倡导文明、追求和谐的今天,应把残疾人作为社会大家庭的一员,与健全人一样共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果,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力。因此,孙建博曾经建议:“有关部门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通过有效的方式,增加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给每一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排就业岗位。制定完善给每一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排就业岗位的保障机制,由政府牵头,协同各职能部门,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人大代表刘德辉

  人大代表刘德辉在2018年会议期间说:“残疾群体到了一定年龄,虽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工作体能已经无法与身体正常的人相提并论。特别是个人参保的残疾人员,他们大多是难找到稳定工作,主要靠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而这些工作大部分待遇低,随着年龄变大、人变老,他们连灵活就业形式的工作也难找到,不少人生活困难。”因此刘德辉曾经建议“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职工退休年龄为男55岁、女50岁。同时,在制定延迟退休政策时,在考虑整体延迟退休年龄的情况下,有少部分群体如残疾人,不延迟甚至提前退休年龄。实现退休年龄有延迟、有不变、甚至可以有提前,不搞一刀切。”


政协委员“最美教师”张丽莉

  被称为“最美教师”的政协委员张丽莉在2018年的两会《优化低保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案里写道:“去年我国全年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12.1万名,城乡残疾人在业比例为49.6%。总体上看,残疾人就业率偏低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而部分残疾人的就业创业意愿低则是其主要原因之一。”
  在她来看,残疾人自主创业除了国家通过立法给予残疾人享受到的减免所得税以外,暂时还没有其他相关的政策能够对残疾人的就业产生更大的激励作用。而一旦残疾人自主创业,有了营业执照,整个家庭的低保就会随之取消。再者,现有的低保政策规定,由企业办理了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同样不能享有低保。而一些重大的相关政策优惠,如教育、医疗、住房以及生活用水电气暖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的优惠和补贴,又与低保密不可分。因此,便会出现部分获得低保救助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意愿较低的情况。
  对此她曾经建议:“优化低保制度,完善相应的立法以及加强执法监督入手。民政部门进行相关制度的改进,通过确立一个合适的补偿机制,对积极就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进行奖励,从而达到激励残疾人就业创业,鼓励其自力更生创造劳动价值的目的。”
  回顾2018年的这些内容,让我们看到代表们关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关心。今年两会召开在即,让我们继续关注这个话题,看看残疾人就业的发展和进步,以及新的提案。
  来源:红网 澎湃新闻 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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