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听障儿童可申报人工耳蜗、手术费及康复训练费
长春市残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介绍,1991年,长春市在全国最先启动对听障儿童通过验配助听器实施听力语言康复踣训练,收到了一定的效果。2004年我省实施《互助关爱助残工程》,特别是2007年长春市启动民生行动计划以来,针对听障儿童的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加大了救助力度,几年来对长春市1000多名听障儿童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长春市委、市政府从2011年起,将贫困家庭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纳入长春市民生行动计划。为长春市0-6岁贫困听障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和术后一年的康复训练。但进入十二五以来国家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问题非常重视,特别是对听障儿童救助尤为关注。
“2012年国家实施了“七彩梦行动计划”项目(人工耳蜗项目),加大了对听障儿童的康复救助力度,救助指标基本解决长春市0-6岁贫困听障儿童听力重建问题。近3年来有86名听障儿童实施人工耳蜗项目。这些术后的孩子经过规范有效的康复训练,均能进入普幼普小进行学习生活。”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2014年人工耳蜗项目即将开展,符合条件并有需求的听障儿童携带听障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和家庭其他成员的户口簿附件;听障儿童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听障儿童家庭经济收入证明原件;听障儿童听力检测单。到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彩云街666号)进行申报。咨询电话:(0431)85079614。
惠残政策解读>>
一、救助条件:
具有长春市常住户口的贫困家庭,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0-6岁重度、极重度听障儿童,且具备以下条件:
1.双裸耳听力损失95分贝,选配双耳最佳助听器无效;经定点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耳蜗发育正常,无脑麻痹,精神、智力和行为发育正常。
2.家长康复意识强,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对术后效果符合现实的期望值;家长有能力配合并保证救助对象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康复训练,有能力承担术前评估及术后各项检查、术后调机及耳蜗设备长期维护等费用。
二、救助标准:
1.人工耳蜗产品:为每名重度、极重度听障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
2.手术费用及调机费: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按照每人1.2万元标准救助。
3.术后训练费用:按照每名人工耳蜗植入的听障儿童1.4万元标准资助术后一年的康复训练费用。
来源:网易新闻
责任编辑TY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