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和社会歧视困扰着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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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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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关心关爱残疾人又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昨日,记者从海门市残联获悉,目前,我市有持证残疾人2.7万人,他们大多生活水平低下,家中经济困难。除了政府部门的救助政策给予保障外,整个社会对残疾人的帮助与关心仍然较少。

  生活、工作多方面困难重重

  “残疾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就已经是对他们很大的伤害了,在参与社会生活时,有时还会遇到更大的阻力,着实让人揪心。”市残联工作人员同情地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不同类别的残疾人,都遇到了各自不同的生活困难和社会歧视。今年55岁的盲人吴先生,家住开发区。“虽然离市区很近,但我们从不让他独自上街,路面上有盲道,可还是不放心。”吴先生的家人说。而听力残疾人陈先生,也有一肚子苦水,他说平时生活圈子很小,基本上都是与家人、亲戚接触,感觉很孤独。四处找工作碰壁的视力残疾人戴先生,今年36岁,他说自己几乎每年都要找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单位了,不是被歧视遭解雇了,就是因视力残疾难以再做下去。

  政策保障温暖残疾人心坎

  “好在政府有政策给我们照顾,让我们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肢残二级的曹先生欣慰地说,他开办了一个养鸡场,享受了政府的助残政策,目前效益不错,他已经脱贫了。

  据了解,近年来仅我市出台的涉残政策就有5个以上,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去年8月,市政府印发《海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在低保家庭中,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其本人每月增发本市低保标准20%的保障金。属一级、二级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盲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其本人每月按照本市低保标准的120%发放保障金。目前,全市362名残疾人在享受该优惠标准。

  我市自2008年以来,对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全面实施生活救助,并已对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进行了多次提升,城镇居民和农村残疾人救助标准分别有最初的325元、170元提高到540元和370元。目前,全市符合救助对象8904人(城镇533人、农村8371人),全年发放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3835万元。

  政府还对残疾人家庭中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困家庭中残疾人采取特殊救助,在低保标准200%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残疾人,按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目前全市43名(城镇6名、农村37名)残疾人在享受该救助,年发放救助金8万元。此外,还发放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主创业补助、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还需社会大家庭的帮助

  残疾人是我们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关心、帮助残疾人,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我市正加强残疾人服务和保障两大体系建设,落实惠残政策和法规,给予残疾人完善的制度保障,并全面开展以扶残、助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爱心工程、幸福工程、民生工程。结合我市创业型城市的创建,继续加大残疾人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完善“残疾人创业援助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

  但仅靠党和政府的关怀与重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残疾人。市残联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将尽可能创造条件,与多个涉残部门联合开展各类残疾人维权、文体、助残活动,同时呼吁社会上有帮助残疾人意愿、有一定能力的爱心人士参与到助残活动中,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来源:海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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