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人离婚,法院QQ沟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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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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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新安法庭通过QQ沟通的方式,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了一场无声的调解。

  原告张某(系聋人)起诉与被告赵某离婚,临澧法院新安法庭受理后,了解到双方已无夫妻感情,都有分开的意愿,但对小孩的抚养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承办人想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再聘请手语翻译进行开庭审理。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张某的母亲一同陪同而来,但因婚姻案件必须本人作出意思表示,承办人便加了张某的QQ,在调解室通过QQ与其进行沟通,将赵某的意思表示用QQ转达给张某,同时张某将其想法和要求通过QQ告诉法官并转告赵某。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无声调解,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实现了零距离沟通。最终,双方对婚生子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达成了协议,并当场送达了调解书。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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