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中轻度听力残疾可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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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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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记者获悉,12月11日,潍坊市出台《潍坊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中轻度残疾儿童少年以后可以随班就读。至2015年秋季,全市所有特殊教育学校要全部开展学前教育。2016年,全市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1%。

  计划安排 特教学校明年前全开展学前教育

  由于普通幼儿园没有能力接收残疾儿童,大部分残疾儿童七八岁之后才能有上学的机会,这不利于残疾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12月17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大力开展学前教育是今后两年特殊教育提升的一个重点。

  为解决这一问题。《计划》提到,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入园率;积极探索早期干预、康复与教育紧密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模式;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定点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要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教育部,至2015年秋季,全市所有特殊教育学校(目前我市共有12处)要全部开展学前教育,逐步扩大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类别和规模;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每个县市区要选择2所—5所公办市级及以上示范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

  扩大规模 特殊教育学校可设立孤独症班

  《计划》还要求扩大随班就读规模,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先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逐步实现中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全部随班就读;加强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健全随班就读教师培训、选拔制度,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教师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随班就读管理、评价、考核制度,不断提高随班就读质量;建立完善随班就读教研指导制度,对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工作定期进行巡回指导,为随班就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全面保障。

  同时,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在做好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基础上,切实保障孤独症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招收和培养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儿童少年的能力;条件允许可设立孤独症儿童少年班。

  此外,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所属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将在康复机构接受治疗、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等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建立档案,作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送教上门原则上每周1次,每次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90课时。

 
  改善条件 随班就读5人以上按标准建资源教室

  在市区新建高标准的潍坊市特殊教育园区,开展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统筹园区周边的普通中小学教育资源,实现场地、课程、师资、设施等资源共享,逐步形成残疾儿童少年“普校上课,特校康复;健残一体,相互融合”的办学模式。将潍坊市特殊教育园区打造成全市特殊教育的资源中心、教科研中心和培训中心,为全市特殊教育工作提供智力支撑服务。各县市区也要按照特殊教育规律加强相应基础能力建设。

  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验收。到2016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加强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潍坊市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5人以上(含5人)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部按照标准建设资源教室,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服务。资源教室一般为80平方米以上,按功能划分区域,设置诊断咨询区、教学辅导区、康复训练区、教学资源区、游戏活动区以及信息资源采集储存区,每个区域内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随园保教幼儿园的资源教室,参照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要求进行相应配置。到2016年,全市在50处随班就读学校建成高标准配置的资源教室,完成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完善服务 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平台

  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和残联要分别建立完善残疾学生学籍信息、残疾儿童少年筛查鉴定信息、残疾孤儿信息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残疾儿童少年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实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

  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分别聘请医学、康复、心理、特殊教育等领域专家及家长代表,组织成立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根据卫生计生部门的检测结果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提出合理化建议,实施“一人一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顾问医生制度等医教结合模式,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随访、跟踪服务。

  教育部门要定期组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为在校外接受康复医疗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卫生计生部门和残联要统筹协调,建立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医疗与康复工作定点联系制度,定期安排医务人员和专业康复人员到定点学校指导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工作,每学年对每个定点学校的指导不少于4次。

  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要设立特教班。各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与特殊教育学校要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探索“康教一体”的教育模式。

  费用支持 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学习用品补助

  记者了解到,2013年至2014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为4200元。在刚刚出台的《计划》中,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并逐步提高,已高于该标准的不得降低。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学生及特教学校学前、高中学生的公用经费参照执行。孤独症、脑瘫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其他残疾学生的1.2倍拨付。

  市、县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特殊教育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设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等。

  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要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各级残联对在有康复资质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按有关规定给予康复训练补贴。每年安排8%-10%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经残联审批后,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术和职业技能教育,扶持开办残疾人庇护性就业场所。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在“三免一补”和免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在校生活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补助水平;从2015年春季开始,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和特殊学习用品补助;学前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享受上述政策。普通高中在校残疾学生,在享受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免学费政策)的同时,优先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在园残疾儿童优先享受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在校残疾学生优先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高等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优先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

  不断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出资兴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市、县(市、区)政府在评估认定的基础上,按照公办教育机构和康复机构的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在结对帮扶、教师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课程改革 特教学校与普通学校建全纳教育共同体

  坚持以残疾儿童少年为本,开足开齐课程,加强劳动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实施。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充分发掘和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整合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开发以“补偿身心缺陷、发展兴趣特长、培养职业技能”为主体的校本课程体系,突出课程的综合性、功能性和实践性特点,满足不同类别、不同程度残疾学生的个性化教育需求,实现“一生一课表”。推出2处-3处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典型学校。

  加强个别化教育,为学生逐一建立成长档案,制定残疾学生个别化教育方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鼓励学校研发和自制教学仪器、教具,不断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接受教育能力。注重残疾学生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每名学生都要掌握两至三项职业技能。加强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创造适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的育人环境,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促进残疾学生身心全面发展。探索建立可观察、可监测、可比较的特殊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发挥其诊断、激励、导向功能,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在不同层面的发展。积极探索建立特殊教育与普通学校联合育人机制,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全部与普通学校组建全纳教育共同体,建立定期交流、资源共享等制度,逐步实现中度残疾学生“普校随班就读,特校康复训练”,增加残疾学生的学习机会,扩大融入社会的程度。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渠道,开好每学年8课时的家长课程,加强与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联系,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教育部门 我市计划比省里要求高出一个百分点

  记者从市教育局基教科了解到,7月中旬,我省发布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和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为目标,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12月11日,根据省教育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出台了《潍坊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据悉,目前全省只有潍坊、淄博和聊城三市出台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省里文件中要求,到2016年,全省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而我市制定的计划要多出一个百分点。”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计划》的出台将会增强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机会以及教育服务残疾学生就业创业的能力。

  这是我市首次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这次制定的《计划》中,开展学前教育、加强中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以及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自主水平对残疾儿童少年来说都是利好消息。随着《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构建布局合理、医教结合、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更加保障教育公平,使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潍坊特殊教育学校

  (12处)

  潍坊盲校

  潍坊聋校

  奎文区辅读学校

  青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诸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高密市特殊教育学校

  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

  昌邑市特殊教育学校

  安丘市特殊教育学校

  临朐县特殊教育学校

  昌乐县聋哑学校

  昌乐县光明学校


  来源:潍坊晚报

费用支持 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学习用品补助

  记者了解到,2013年至2014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为4200元。在刚刚出台的《计划》中,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并逐步提高,已高于该标准的不得降低。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学生及特教学校学前、高中学生的公用经费参照执行。孤独症、脑瘫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其他残疾学生的1.2倍拨付。

  市、县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特殊教育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设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等。

  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要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各级残联对在有康复资质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按有关规定给予康复训练补贴。每年安排8%-10%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经残联审批后,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术和职业技能教育,扶持开办残疾人庇护性就业场所。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在“三免一补”和免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在校生活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补助水平;从2015年春季开始,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和特殊学习用品补助;学前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享受上述政策。普通高中在校残疾学生,在享受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免学费政策)的同时,优先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在园残疾儿童优先享受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在校残疾学生优先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高等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优先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

  不断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出资兴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市、县(市、区)政府在评估认定的基础上,按照公办教育机构和康复机构的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在结对帮扶、教师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课程改革 特教学校与普通学校建全纳教育共同体

  坚持以残疾儿童少年为本,开足开齐课程,加强劳动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实施。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充分发掘和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整合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开发以“补偿身心缺陷、发展兴趣特长、培养职业技能”为主体的校本课程体系,突出课程的综合性、功能性和实践性特点,满足不同类别、不同程度残疾学生的个性化教育需求,实现“一生一课表”。推出2处-3处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典型学校。

  加强个别化教育,为学生逐一建立成长档案,制定残疾学生个别化教育方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鼓励学校研发和自制教学仪器、教具,不断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接受教育能力。注重残疾学生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每名学生都要掌握两至三项职业技能。加强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创造适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的育人环境,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促进残疾学生身心全面发展。探索建立可观察、可监测、可比较的特殊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发挥其诊断、激励、导向功能,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在不同层面的发展。积极探索建立特殊教育与普通学校联合育人机制,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全部与普通学校组建全纳教育共同体,建立定期交流、资源共享等制度,逐步实现中度残疾学生“普校随班就读,特校康复训练”,增加残疾学生的学习机会,扩大融入社会的程度。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渠道,开好每学年8课时的家长课程,加强与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联系,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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