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听障考生可提前单独考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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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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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甘肃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这三类考生实行单独招考,单独录取。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和我省中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录取到其他院校。

职教师资单独招生对象为: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甘肃省供销合作社确定的甘肃省财贸学校、甘肃银行学校、甘肃省财政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盲聋残疾生单独招生对象为具有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确认的盲聋残疾证的考生(不包括四肢残疾等其他残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单独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报考职教师资、盲聋残疾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考生须填报高考志愿,录取时省招生办公室将按考生所报志愿对照招生院校拟录取新生名册投放电子档案。提前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各招生院校根据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相关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时须在学校网站公示考生的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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