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始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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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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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以及其他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省政府日前通过《山西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社区服务、居家、出行等方面都将实现残疾人无障碍。而且,无障碍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残疾人等参加。

  无障碍环境建设包括,物质环境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和社区服务无障碍等方面的建设活动。《条例》提出,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村庄的道路、住宅、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等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有无障碍设施或者提供无障碍服务的公共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无障碍标识。 社区无障碍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对不符合无障碍设施技术标准的应当进行改造,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参与社区生活提供便利。各级政府将完善具备图文信息报警、呼叫功能报警、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的建设,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报警、呼救。 家庭无障碍

  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给予适当补助。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根据其实际需要对住房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在不影响安全和他人使用的情况下,房屋管理部门应允许其进行改造,物业服务者为改造提供便利。 出行无障碍

  公共汽车提供语音报站服务,逐步实现字幕报站服务和无障碍乘坐。公共汽车停靠站(点)逐步设置供候车的视力残疾人识别车辆、线路的提醒装置。设区的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引导出租车经营企业投入一定数量可供肢体残疾人乘坐的无障碍出租车。 停车无障碍

  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并免收存放费用。 信息无障碍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以及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信息,提供语音、文字、手语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省和设区的市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考试无障碍

  考试组织单位为残疾人参加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提供便利。有视力残疾人参加的,根据需要为其提供盲文试卷、大字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读书无障碍

  省和设区的市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县级公共图书馆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乡镇、村庄、社区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室)逐步配备方便视力残疾人阅览的读物、资料。 选举无障碍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选举的单位,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并根据需要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或协助。 避难无障碍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需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制定实施残疾人应急避难预案,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培训。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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