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人骑车追尾难“沟通” 交警写满三张纸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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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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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皖江晚报报道, 1月20日上午,在含山县城望梅路城投公司附近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车追尾出租车的轻微事故,一起本来较为简单的车辆碰擦,因骑电动车的妇女是名聋人,且双方对事故成因存有争议,让不懂哑语的民警调解起来颇为吃力,最终民警通过书写的方式,写满了三大张纸与聋哑妇女沟通并取得其信任,成功将事故调解结案。

 

当日11时许,含山交警接到110指令称,在含山县城投公司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追尾撞上出租车后保险杠,电动车前挡泥板损坏,出租车的后保险杠也轻微受损,现场出租车司机胡某非常气愤地指责对方骑车不注意,追尾撞到他的车,而骑车的中年妇女嘴里不停“阿巴、阿巴!”地回应,还不断地向民警打着手势,表示是出租车倒车时撞到她的车。经了解,中年妇女姓卜,是名聋人,从她的手势民警判断出她想表达是出租车倒车时与之发生了碰撞,表明自己车辆是被撞,民警现场劝解双方无果后,将双方当事人带至交警队做进一步处理。

事故处理中,民警发现聋人卜某识字且具有书写能力,对于民警书写的文字大部分都能看懂,民警通过书写的方式,一句一句艰难地与卜某沟通。结合双方当事人对事发经过的描述,以及现场勘察得到的结果,民警初步判断出租车事发时是准备靠边停车,而卜某在后方刹车不及时,引发了追尾事故。民警进一步利用书写的方式,向卜某说明了其跟车过近、采取措施不当引发追尾,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事故中胡某所驾的是机动车,自身车辆损失轻微,按照无责任赔偿的原则,应当在100元限额范围内赔偿她的电动车损失。民警耐心的解释工作得到了卜某的理解,最终民警写满了三张A4纸,让双方调解达成了一致,由胡某赔偿卜某60元,双方作私了处理并签字结案。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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