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老板收留聋人流浪汉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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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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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名无姓无身份、既聋又不能说话,从外地流浪到枝江董市镇时,被一小老板收留,如今20多年过去了,年过五旬的好心人唯一心愿就是有生之年能给残疾老人上个户口,让他老来有保障!枝江市公安局按照全省户口管理新政策,展开细致调查核实、鉴定和申报。8月11日,残疾老汉领到了属于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7月底,枝江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居民信息集中核查时获悉,董市镇姚港工业园内有个外地流浪来的残疾老头,无名无姓无户口。民警迅速赶赴残疾老人栖身的一家废品收购店。

  店主徐军今年51岁,年轻时曾在当地办有一家小型加工厂,1995年,姚港集镇上来了一名听障残疾人,流浪街头靠居民施舍生活。徐军见其十分可怜,便将其收留在自己的厂子里,置办了生活用品,腾出一间房子给其居住。时间一长,流浪汉已经成了这个家庭中的一员,徐军把他当成了兄长,但因其是聋人,不会写字也无法交流,没有人知道他家在哪里,多大年龄。一晃20多年过去了,徐军厂子已停产,妻子到北京照顾儿孙,自己也是五旬老人了,让这聋人兄弟有个户口成了他最大心愿。

  得知这一情况后,治安大队民警迅速在社区干部、老居民家中进行调查走访,并提取其指纹、DNA信息上网比对,确定其未办理过任何身份证件,同时通过骨龄检测,测定其年龄在55岁左右。在上报民政部门核准后,迅速为其办理了身份证和户口簿。

  据介绍,按全省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政策,将对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的、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在提供相关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以补登补办常住户口,并享受相关社会保障及福利待遇。




来源:三峡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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