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法院为聋哑人聘请翻译 彰显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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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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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语老师现场翻译
 
 



 
 
  3月5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抢夺案,因该案被告人杨某某是聋哑人,且没有辩护人,法院为了更好的维护被告人合法诉讼权利,特为其指定辩护人,并聘请了玉林市特殊教育学校手语翻译老师到庭进行现场翻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趁人不备,先后实施抢夺两次,构成了抢夺罪。在庭审过程中,法庭考虑到被告人系聋哑人的特殊情况,安排手语翻译老师坐在书记员旁边进行实时翻译,并放缓庭审速度,让各方诉讼参与人得以充分沟通交流。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有条不紊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让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指定的辩护律师也较好完成其辩护工作。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在确保案件审理客观公正的同时彰显了法院的人文关怀。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TY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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