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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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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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努力预防和控制残疾的发生,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苏发〔2009〕11号),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背景
  我省现有残疾人近480万人,涉及1400多万家庭人口,且每年新增残疾人近7万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各类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依次为听力残疾30.06%、肢体残疾23.96%、视力残疾14.81%、多重残疾14.5%、精神残疾7.97%、智力残疾7.72%和言语残疾0.98%;致残的主要因素按影响大小依次为药物、交通和生产安全、遗传和出生缺陷、脑血管疾病、精神因素等。残疾人数量的增加,不仅是个人的痛苦和家庭的负担,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全方位措施,努力预防和控制残疾的发生,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防控网络,形成系统全面、信息准确、方法科学、措施有力、管理完善、监控有效、效果良好的残疾预防机制,开展以社区和单位为基础、专业机构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三级预防工作,普及防残知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保健,强化安全生产、出生缺陷干预、科学用药、劳动保护、交通安全和科学救护等措施,有效控制精神疾病、交通和工伤事故、脑血管疾病等致残增多趋势,努力减少残疾的发生。到2015年,全省60%以上的城市、40%以上的农村地区落实“行动计划”措施,一级预防措施的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城市、60%以上的农村地区落实“行动计划”措施,一级预防措施的人群覆盖率达60%以上;与2010年相比,药物致聋发生率降低30%以上,交通事故和工伤致残率降低20%以上,神经管畸形发生率降低40%以上,重大体表畸形出生率降低80%,脑血管疾病致残率降低20%以上,重度精神病患病率降低10%以上,全省残疾预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三、行动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的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同时有效开发利用社会资源,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残疾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预防为主,有效干预。广泛普及残疾预防知识,认真落实残疾预防干预措施,加快推进残疾康复工作,大力提高公众残疾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针对各类致残主要因素,坚持以人为本、知情同意,以一级预防为重点,选择简便易行、效果肯定、群众接受的技术和方法,提高残疾预防成效。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实际,找准残疾发生的主要原因,制订预防控制残疾的有效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发挥当地技术和人才优势,有针对性地做好残疾预防和控制工作。
  四、具体内容
  (一)一级预防
  1.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普及防残知识
  (1)结合“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四进社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活动,在社区和群众中广泛传播残疾预防科普知识。
  (2)积极与媒体合作,聘请社会知名人士和文体明星作为“行动计划爱心大使”,在省级和地方媒体开展“行动计划”新闻宣传、制作专题节目。
  (3)组织专业人员设计“行动计划”宣传画、公益广告等,开发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制品。
  (4)开展“行动计划”大型知识竞赛、专题晚会、征文、书画比赛、慈善募捐等社会活动。
  (5)选择举办婚礼比较集中的时段,采取多种形式向新婚夫妇传播生殖健康科学知识。
  (6)将“行动计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医院健康教育、驾驶学校、新婚学校、人口学校、孕妇学校、父母学校等教学内容。
  (7)将预防残疾的科普知识列为中、小学生以及居民健康教育的重点内容。
  (8)设计“行动计划”的统一宣传口号和标识,制订统一、分类的残疾预防宣传手册,并广泛应用于各种宣传活动,积极吸引全社会关注和参与。
  (9)将每年的“助残日”作为全省“行动计划”宣传日,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全省统一宣传活动。
  2.落实各项安全用药措施,预防药物致残
  (1)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检查督导和处方点评活动,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三合理”诊疗规范。
  (2)大力推广临床药师制,临床药师参与医院查房、会诊和患者用药指导。加强社会药房监管,配备合格药师,指导患者购、用药。
  (3)省药师协会和各分会每年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周”活动,向公众普及安全用药知识。
  (4)严格执行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降低新药临床试验的副作用。
  (5)定期组织开展致聋药物使用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规范用药行为。
  (6)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强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确保临床用药质量。
  (7)加强临床用药用具不良反应监测,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8)严格执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技术规范,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零售药店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把药品生产、销售质量关。
  (9)大力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安全用药培训。
  3.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预防事故致残
  (1)定期不定期组织高危生产单位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2)突出抓好交通安全工作
  --严厉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酒后驾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超员、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上下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培训考试。督促车辆单位严格落实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制度。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检查监督;严格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驾驶人培训单位切实把好质量关,提高驾驶人综合素质。
  --强化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管。依法从严治理驾驶人队伍,进一步完善荣誉驾驶人、黑名单驾驶人等激励惩戒制度。加强公路客运、危险品运输、接送学生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全力做好重点车辆监管工作。
  --认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事故频发的乡镇、路口、路段和安全设施不全的道路隐患,并按照隐患严重程度,组织挂牌整治,分级督办管理。进一步增加警力,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指挥疏导和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深入推广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完善由县、乡、村领导负责的路长责任制,制订和实施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规划,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研究规范发展农村客运市场、解决农民安全出行问题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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