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残联、省扶贫办等10部门印发《扎实推进助残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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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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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国办《分工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扎实推进助残脱贫,陕西省残联、省扶贫办等10部门制定了《扎实推进助残脱贫实施方案》。


扎实推进助残脱贫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相关部门给予特殊关心和大力支持,残联组织始终将其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纳入全省工作大局,残疾人脱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残疾人家庭满意度和获得感普遍提高,“两不愁、三保障”有了实质性进展。但随着全省脱贫成效的不断取得,残疾人脱贫攻坚却呈现出致贫原因多、返贫比例高、家庭增收难、脱贫难度大等现象,成为全省脱贫攻坚战最难啃的硬骨头。扎实推进助残脱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需要省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县党委政府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残疾人,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强化攻坚举措,压实攻坚责任,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注重脱贫质量,增强贫困残疾人获得感,加大保障性扶贫力度,激发贫困残疾家庭内生动力,确保到2020年贫困残疾人和全省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任务目标
  ——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
  ——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社区(村)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为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建档立卡持证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500元药物补贴。
  ——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优先救助贫困家庭残障儿童。
  ——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护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充分利用各类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集中托养等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服务。
  ——在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中,同步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
  ——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帮助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
  三、保障措施
  (一)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分类施保要求增发补助金;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家庭,按照陕政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适度延长低保保障期限;对未脱贫,建档立卡家庭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给予医疗救助;将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落实贫困残疾人住院先康复治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残联负责)
  (二)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实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各地应根据贫困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和长期照护需求,建立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进出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应补尽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负责)
  (三)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能力,与残疾人群签约,优先为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对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给予补贴。为建档立卡持证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500元药物补贴。开展残疾预防行动,加大贫困地区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减少残疾发生和发展。到2020年底,有需求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和持证贫困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率达80%以上。(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负责)
  (四)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优先救助贫困家庭残障儿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以及我省《实施意见》,为符合条件的0—6周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免费手术、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康复服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送训费。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省残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对有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护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各地要充分利用卫生院、医疗康复机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公益性社会组织等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服务。开展好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托养服务对象,各级残联和各类服务机构要最大努力减免托养费用,最大程度延长托养时间,最大限度解决家庭长期照护负担。(省残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负责)
  (六)在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中,同步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以方便日常生活、解决残疾人急需为目标,着眼于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最可行的家庭无障碍需求,开展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到2020年初步解决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基本需求。(省残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七)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特殊教育资金和项目重点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接收学前残疾儿童,推动学前阶段和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做好残疾学生资助工作,不让一名残疾孩子因贫困而失学。(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残联、省扶贫办负责)
  (八)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帮助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分配集体收益时,优先保障贫困残疾人户受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可折股量化的,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户。在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中,加大对残疾人贫困户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从业。实施好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选准增收渠道,帮助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建立更加密切的利益链接机制,确保持续分红受益。实施好农村残疾人电子商务扶贫项目,提高贫困残疾人在电商产业链中的就业率和竞争力。建设好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切实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让更多贫困残疾人实现就近就便就业、从业。确保通过多种形式,实现残疾人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就业或有一项产业扶贫增收项目。(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负责)
  四、组织领导
  (一)夯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扎实推进助残脱贫与当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体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级扶贫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全面掌握残疾人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增强底线思维、提高应对能力,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工作有效。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县要强化残疾人脱贫攻坚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抓好政策措施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管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加大财政资金对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投入。通过慈善捐赠、社会募集、各界帮助等途径筹措资金,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脱贫资金投入格局。要加强资金监管,对每个扶持项目和每笔扶持资金实施精准管理,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资金等现象。对资金支出不及时、不到位,不规范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实现信息共享,强化考核督查。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依托陕西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做好贫困残疾人数据与低保、危改等数据的比对等工作。各地要将残疾人脱贫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明确考核内容、权重分值。市、县残工委要组织联合督查,并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效果、资金投入、脱贫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
  (四)坚持宣传引导,增强内生动力。坚持把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深入挖掘残疾人脱贫典型事例,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依托“10·17”全国扶贫日宣传平台、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脱贫攻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残疾人自强脱贫先进个人推荐活动,组织助残扶贫典型和残疾人自强脱贫典型赴各地开展主题宣讲,让全社会更多了解残疾人脱贫典型事迹,了解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脱贫成效、残疾人可扶持可脱贫的真实效果,激励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和健全人脱贫奔小康。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要发挥各自优势,动员所代表残疾人,积极响应“自强自立不畏难,我要脱贫奔小康”倡议,用自信自强焕发内生动力,在脱贫路上不掉队、勇争先。
  各级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开展好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扎实推进助残脱贫,坚决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以实际成效兑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庄严承诺。
  来源: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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